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法院初审判处死刑后,是时,他已有死之准备。求生的愿望驱使他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死刑犯被执行死刑只是时间的问题。他已完全接受了未来被执行死刑的后果。死刑犯临刑时拒不配合,会对他采取什么措施?
死刑犯临刑时拒不配合,会对他采取什么措施?
首先,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前,其实已经经历过侦查,审理,宣判,上诉阶段,对自己的结局也有了大致了解。虽然有万般不舍,到只要不是冤枉,也只能接受现实。其次,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对生死已经有了更直接的感受。特别是对自己的行为,在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同时,也把自己送上绝路!考虑最多的是后悔莫及,和对亲人的思念!
死刑犯在从看守所提出来,就由不着他了,都是死刑结,五花大绑,就是拖,也要把他拖到刑场,到验明正身,法警执行死刑完毕,法医再检查是否死亡,最后送火葬场,把灰交给家属,这时候他才自由了,再没有人管他了。严打期间,执行枪决的罪犯比较多,从快从严的前提下,很多罪犯在看守所等不了多久,就等来了判决结果,而执行死刑的命令下来的也快,所以,确实有些罪犯没来得及“适应”,就在还有满满的求生欲望的状态下,被拉上了刑场。
死刑犯执法
在法律面前不存在“配合不配合”的问题!执法,特别是对死刑犯执法,根本没有协商余地,“配合”要执行,不“配合”也要执行,而且都是强制执行!到了这种境地已经由不得他了。法律法规看似无形的抽象的,但每时每刻都像达摩利克剑悬挂在我们头顶上。只要犯罪触犯法律了,就会明白法律的威严和神圣了。
直接说结论:除了少数例外的案子,大多数死刑犯是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的,也就是说死刑犯无权拒绝服从死刑!
因为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这是中学政治科目里就有讲的内容,如果犯人可以拒绝死刑,那么对于犯人的处罚还有任何意义吗?
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笔者也给你简单的谈谈,当死刑犯被判处死刑后他能做什么?
1,为什么犯人无法反抗死刑?
当犯人被判处死刑的时候,一般同时还会包含着“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附加项。
大多数人可能都对剥夺政治权利没有太大的概念,但说白了这个时候就基本没有太大的余地可以让死刑犯迂回了。
并且法律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犯人没有权力拒绝一项已经板上钉钉(已经经过终审)的死刑。
不然法律就真成了笑话了,哪里还有威严可以威慑一些在社会上捣乱的不法分子不是?
总之一句话,吃瓜观众千万记住了:当你犯错被法律判刑后,你是没有资格拒绝的!
2,死刑犯被判刑后,能做什么?
虽然说死刑犯没有资格反抗死刑的处决,但如果死刑犯觉得法官的判处过重或存在其它问题,可以对更上级的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为自己重新判决。
而当死刑犯提出上诉后,上级法院会重新派人对案件重新斟酌,如果判决有误或存在其它问题,上级法院将会修改判决。
这大概是当死刑犯被判处死刑后,能唯一做的事情。
3,有没有例外案例?
虽然说大多数死刑犯被判处死刑后,不管如何上诉,其实大多数时候都是被驳回的。
所以大多数死刑犯,基本上没有任何的反转可言。
但,也是有少数例外的,那就是误判的情况下!
不过需要声明的是:不管是否是误判或判决过重的情况下,犯人都没有权力拒绝服从死刑判决。
也就是,即使被判死刑者拒绝服从死刑,执法机关依旧会依法执行。
当误判案例出现后,犯人能做的就是即将上诉,联系相关的律师,对外证明自己的清白。
只有这样才可能出现“拒绝服从”死刑的例外。
当案件被重新审查后,水落石出后可能将会还嫌疑人一个清白!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笔者还是更偏向于脑洞的问题,而不是严谨的法律问题。
毕竟这本身就属于伪命题,法律都判处死刑了,谁还会觉得犯人有资格拒绝服刑来着?
笔者也最后重申一次:除非是经过嫌疑人上诉后,法院更改了判决,不然没有任何一种情况下可以支持犯人拒绝服从判决的情况出现。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而已,做的便通。规定是具体经办人,不想再节外生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所以仅仅是要提合理的,能够实现的要求才行。
死刑犯的合法遗产可以提出分配、赠与和继承给某某人或某某单位的请求。
假设某死刑犯有合法的遗产100万,死刑犯是可以向司法单位请求律师代理文书后,把自已的遗产给捐赠给某某个人或者是某某单位,也可以是让律师起草法律公文后,让某某个人继承死刑犯的合法遗产,这是法律允许的。
死刑犯有检举揭发或为公安提供重大破案线素的要求。
一般来说,由于对生的渴望,此时的死刑犯只要有一点立功减刑的线素,都会向看守所管教干部提出请求。不过,此类的机率并不大,因为重大破案线索,也不是那么好找的。
死刑犯有重大发明和创新专利,可以向看守所提出请求。
此类脑瓜子聪明绝顶的死刑犯,经研究,中院可以暂时延后推行死刑日期,待检验发明成果的结果如何后,再作决定。
死刑犯可以有选择执行死刑方式的要求。
死刑犯知道来日不多,此时的死刑犯有的会有对死亡产生莫名的恐惧感,这种死亡逼近的滋味,会让死刑犯产生高度的紧张感。为了缓解压力,有的死刑犯会有选择快速被执行死亡的死刑行刑方式的请求。
死刑犯有见家属最后一面的要求。
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事实上,在法律上,也是允许被即将执行死刑的犯人与家属见上最后一面的。死刑犯与家属见上最后一面,一般只有五分钟的见面时间。此时有家庭的死刑犯,一般都会说要亲人照顾好自己、也照顾好小孩,并让小孩好好读书,遵纪守法,别做违反法律的事情等等一些警世的遗言。然后就是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的神情,并最终走向行刑室,那也是生命的终点站。
死刑犯可以提出死亡后捐赠身体器官的请求。
有的死刑犯自知罪孽深重,此时幡然醒悟,觉得此生如果能通过捐赠身体器官给需要动手术的人,也算是能减少罪过,能让自已的良心得到一些宽恕。不过,捐赠死亡后身体的器官,这也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很多程序,能不能批准,那就是专业机构和有关单位的具体亊情了。
死刑犯可以要求看守所为自己准备一顿丰盛的用餐,鸡鸭鱼肉都可以满足,但是饮酒一般不被允许,也算是死刑犯最后品尝人间的美食。死刑犯还可以要求看守所找几个不错的监室室友陪自己叙叙话,畅谈一下人生,感悟一下生命,说出自己内心最后的告白。死刑犯甚至还可以要求看守所提供饮料、香烟,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不同地方掌握的标准不一样,宽松的地方是允许的,严格的看守所是不允许的。
最后,一般死刑犯会见亲友会安排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但是如果死刑犯要求适当延长,法官也都会允许,因为这也是人之常情,稍微多叙会话,对死刑犯可能是极大的安慰,也是他最后的心愿,作为法官也都是人,会从人性化角度尽量满足死刑犯这一要求,一般不会让其带著遗憾上路。总之,做一个诚实守信、本本分分的人,珍惜自由和现在的一切,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干啥都行,千万别违法犯罪!
目前世界上70%的国家都已经禁止死刑,虽然我国依旧在执行但也是奉着少杀慎杀的态度,因此虽然大案破案率极高但死刑的案子却越来越少,这是我国司法进步的象征。所以如今能被执行死刑的无一不是罪无可赦之徒,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他们也是形态万千。哪怕再凶恶的歹徒在即将走到人生终点时内心也不会平息。那在执行死刑之前犯人一般都是什么状态呢?有狱警就说出了真相。
犯人在死刑复核下来时和其他犯人一样都是吃大锅饭睡大通铺的,只是死刑复合下来时他才会被单独隔开,有些犯人可能会在这一夜畏罪自杀因此需要几位干警和表现好的犯人与他一起度过这最后一晚。很多罪犯在执行前都是一个劲儿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甚至叫嚣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但当死神真的来敲门的时候他们大部分腿都已经软的直不起来了,在被通知后整个人呆了几秒钟,之后开始焦躁起来,一会儿大哭一会儿笑,有的还会大吼几声。
知道死讯之后狱方会让他们留下遗嘱,还有什么要跟家属说的都可以写下来,这时候很多穷凶极恶的歹徒也会表现出内心中较有良知的一面,毕竟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有的甚至会像受害人及其家属道歉等等。第二天的断头饭有不少犯人会吃的泪流满面,基本上都是吃了几口而已就吃不下去了,那种状态换谁都味如嚼蜡吧。送上刑场的途中吓得屁滚尿流也不在少数。
还有的犯人就比较有“心机”了,总所周知我国对精神病罪犯都是从轻处罚的,精神病也成了许多罪犯的一张“免死金牌”,有的罪犯为了伪装成精神病,在进监狱后情绪会突然出现反常,话开始渐渐变多,颠三倒四的有时还又哭又笑,跟他讲纪律还会用一双直勾勾的金鱼眼傻乎乎的盯着你,有时候甚至还会吃下自己的排泄物,让人觉得他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被识破之后又开始绝食,总之就是各种不配合,想着拖延行刑时间或者能逃过一劫就最好,但是最终还是难逃被送上刑场的命运。
有一小部分罪犯自被判死刑之后就表现得非常平静,或许他们内心已经几近崩溃,但外表上看却像是没事人一样,甚至对自己所犯下的过错表现的十分无所谓,曾经有一个死刑犯自15岁开始就多次入狱,从盗窃到抢劫再到强奸,最后一次在入狱时已经是一个死刑犯了,当时他才20出头,教管跟他已经是“老相识”了,在问到他这么年轻为什么要屡屡犯错的时候,他竟称不过是“玩输了”而已,对自己的生命似乎一点也不看重,这样的人你也很难指望他能尊重他人的生命了,可以说是死有余辜。
我国司法制度这近几年进步飞快,这点从死刑案例越来越少这方面就可以看出来。秉着少杀慎杀的态度,现在会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无一不是证据确凿,罪无可赦之人。但即使是无恶不作的死刑犯,在面对死亡时没人可以泰然自若的接受结果,那死刑犯在被执行之前都在做什么呢?
在核准死刑前犯人还是和普通犯人住在一起的,但在核准之后会被转移到一个独立的牢房,一般在这时候都会知道自己大限将至了。临刑前一夜会有表现较好的犯人和教官陪同度过这一晚,为的是防止犯人因为内心崩溃而自杀,这期间犯人一些合理的娱乐要求也会被同意,例如想打打扑克牌之类的,女犯人则比较复杂一点,在临刑前一夜狱友会帮她化个漂亮的妆容,梳头发涂指甲油等等,让她可以漂漂漂亮的上路。
并且在临刑前许多犯人都已经自知难逃一死,心里会有很多感叹,自己的一生什么时候最开心,什么时候最难过,有那些成就又有那些遗憾。有的会谈及自己的家庭,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对不起谁等等。给受害人道歉的也不在少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很多人在这个时候才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坦白自己为何会犯下这样的过错,感叹自己的人生。这时候的犯人是非常脆弱的,需要有人倾听他们内心的世界,并安慰他,稳定他们的情绪,否则很可能会精神崩溃而出现意外。
在执行前的早上会安排罪犯的最后一餐,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吃饱好上路”的说法,死刑犯的最后一餐可以自己提出,狱方一般都会满足。有的会想要最后再吃一次亲人做的饭,这也是可以同意的,如果没有亲属送饭也没提出想吃什么狱方也会在食堂安排一份较好的伙食。不过即使是再好的大餐在这一刻肯定也是味如嚼蜡的,大部分犯人随意扒拉两口也就不吃了,任谁都不会在将死之前还胃口大开吧。
之后会安排最后的家属会面。这时候犯人可以和自己最亲的几位家属告别,一般都是嘱咐兄弟或亲戚要照顾好自己的父母,交代自己的一些后事等等。这一刻哪怕再凶恶的歹徒也会表现出自己最贴近人性的一面,即使是犯人罪有应得,但这生死离别的一刻甚至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也是令人感慨万千的。交代完后事之后就会直接押赴刑场执行了,这时候家属是不能陪同的,只有在火化之后才能去领取骨灰。
死刑执行了那就是必死无疑,当然没有执行之前凡事都有可能发生,就像李洪涛判死刑,在执行死刑前的一天发明重大专利,获得重大立功表现,改变了死刑的结局,但是像他这种事情的少之又少,有的人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改变,比如说孙小果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
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没有死怎么办
这种结果很简单,那就是继续执行,直到彻底死亡为止,如果是枪决,那就是多挨几枪,生命力越是顽强,那身上的子弹孔也就越多,并不是说你被捕第二枪没有死就可以免除死刑嘛,那是不可能的,一枪毙命是减少痛苦,几枪不死只是加长了痛苦的时间而已,结果都一样。
而注射死刑方式,就是往死刑犯身体里面注射药物,让死刑犯有尊严的死去,其实跟安乐死区别并不大,至少大同小异,药物注射进去,一个人死不死其实身体好坏决定的,有的药量少没那么快死,有的需要很大的药量才能短时间死亡,有安排专业的法医进行检查,不管是枪决还是注射死刑。
执行死刑根本不可能有活路
法医有专门的方式验证是否已经死亡,其实说实话执行死刑,根本不可能有活路,所谓的没有死其实只是还没有死,就算不继续下去同样很快也会慢慢死去,所以不可能说不死,只是死亡的时间慢一点点而已,在有专门的技术下面,你想不是根本不可能,只是快慢而已不是不死,不可能不死。
而且现在都是拉到火葬场,你想不死都难了,还想抱有幻想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把骨灰变得起死回生,不然不会有任何机会,法医检查到死刑犯没有死亡,就会继续再一次执行,直到真正死亡为止,所以后续不可能出现说拉到火葬场人还活著的情况,电视剧里面可以演,但是现实里面不可能。
正常来说执行死刑过程,死刑犯其实内心不想死,但是知道自己没办法改变,明知道没办法改变的情况下,他们最希望的就是执行的时候能让自己死得没有痛苦,死得干脆利落一点,更希望执行的时候一次毙命,让自己死得没有那么多挣扎的痛苦,执行结束后发现没死,那是根本不可能,你是在挑战法医的专业性,除非一系列过程下来都有操作,不然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