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犯罪率比普通人要高,多方面的原因吧,一方面是这些刑满释放人员本身与社会就是脱节的适应不了外面的生活,另一方面是之前他就犯过罪,就有这方面的想法。真的到了现实生活之中,就算从监狱里面出来了,实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也还会往一个方向去想,还会去做。
对于那些判了10年8年甚至说更长时间的刑满释放人员来说,他们与社会是脱节的,他们在犯罪的几率很高。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不是说判的年头比较多,出来之后再犯罪就一定的,这是不一定,但是确实比普通人要高,因为他们在监狱里面待了10年8年,那么长的时间,已经没有办法适应社会外面的生活了。与正常的社会生活脱节,他没有办法正常生活,甚至有时候这些长期的刑满释放人员会想,现在辛辛苦苦工作,也不见得有什么好的生活,还不如在里面呢。
另一方面也是这些刑满释放人员他有了犯罪的前科,他就有更高的犯罪机率,怎么形容这个思想呢就是说一个人如果他从来没有撒过谎,他就不会觉得撒谎是一个选择。但一个人如果他有了第1次撒谎的经历以后再遇到事情,他就会想,我能不能通过撒谎把这个问题解决掉,他有了这个经验了,那些犯罪分子也是他之前没有犯过罪,再怎么难他也是想着,能吃饱饭能有个住的地方就行了。但是他犯过罪的人就会想,实在走投无路了,他就重操旧业。
刑满释放人员后续的社会融入问题一直都是一个比较矛盾的问题,在监狱里面改造的也确实不错,理论上来说也到刑满释放的时候了,也不能一直关着人家,但是放到社会上面来说,有很多会重操旧业走老路,重新进去,因为过往的事实已经证明了呀。所以这些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落实,还需要想更多有效的方法来避免他们重走老路。
刑满释放人员是特殊群体,预防犯罪工作尤为重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预防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措施不当,可能引起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
重新犯罪率一直在增长
有资料显示,“我国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在1982年到1986年5年间平均为5.3%左右。”到了90年代,我国重新犯罪一直保持在8%左右,而实际上,一些地区重新犯罪率远远高于这个数字。
根据对我国1997~2001年监狱释放罪犯重新犯罪调查,1997~2001年监狱释放罪犯的3年内和5年内重新犯罪率分别为8.15%和10.32%,1979年的刑法构成累犯的标准是3年内重新犯罪,1997年刑法改成5年。
与我国1982~1986年监狱刑释罪犯的3年内重新犯罪的5.39%相比,增长了51.2%,绝对值上升了近5个百分点。其中,前后犯罪罪名相同的占总体重新犯罪的53%~59%,也就是说,在超过一半的重新犯罪中,罪犯前后实施了相同罪名的犯罪。
按照这个比例计算,我国目前监狱在押犯约156.29万人,每年释放约60万人,5年释放300万人,大约有30万刑满释放的犯人重新犯罪;监狱每年新收犯人约30多万人,5年收150多万人。
刑满释放后又犯罪怎么处罚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对应第65条第一款的但书的,也就是说,过失不存在累犯,累犯的主观方面排除过失。这反应的是立法上控制累犯的范围,重点就是在于惩治那些主观上处于故意而实施犯罪的行为。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有期徒刑以上”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逻辑上无期徒刑和死刑不存在执行完毕的情况,但是根据我国减刑和假释的制度,以及宪法中规定的赦免的制度,以上两个刑种有可能出现累犯的情况。应当指出,前罪刑罚是已经被实际判处并执行完毕的,是种已然刑罚,而后罪刑罚是尚未被实际判处的,只是种估计,如果后罪没有被实际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犯罪人不能构成累犯。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起算的时间点,这里的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对于被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是否执行完毕不影响累犯的构成;刑罚执行完毕,既包括有期徒刑实际执行完毕,也包括假释考验期满;被判处缓刑的犯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能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意味著刑罚不再执行而不是执行完毕。
如何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
第一,监狱做好管理教育工作,经过长期服刑劳动改造,让刑满释放人员吸取教训,痛改前非,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二,监狱在做好犯人思想教育的同事,让犯人积极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学习新的实用技术,为出狱后就业打下基础。
第三,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建立帮教制度,有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联系释放人员,指导他们度过艰难期,给予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第四,对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出狱后暂时封存其犯罪记录,尽可能让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好找工作,或者建立特殊企业,招录刑满释放人员,让他们有工作,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第五,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社会和家庭多给予一些温暖,他们虽然曾经犯过错,但已经劳动改造结束,也是应该普通公民,不要用有色眼镜看他们,必要歧视刑满释放人员,从心理上接纳他们,让这些刑满释放人员回家后有归属感,尽快回归社会和家庭,重新做人。
一是没有达到改造目的,没有改造掉犯罪意识;
二是当地安置帮教工作不力,促成了其再犯罪意识;
三是犯罪的劣性本质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