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有罪论,即认为受害者之所以被害,是因为其自身存在问题的一种言论。受害者有罪论与"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思想截然相反,不考虑事物的因果关系发生概率。会产生这样想法的人都是怎样的心理呢?首先,是优越感。很多人肆意嘲讽、贬低、指责受害者,其实是想显示自己的优越感:“看,我之所以不是受害者,是因为我比你聪明,我才没有你那么傻呢。”就好比之前那位遇害的空姐,很多人都会这么想:我穿得多,所以我没有被奸杀;就好比明星遭遇网络暴力,很多人会想:谁让你赚那么多,那么有人气,就因为我选择过普通日子所以不会被网暴。这样的感受和质问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给自己安慰,因为如果受害者行为导致了最终结局,那么与受害者不同的我,至少是安全的。
其次,是对网络世界缺乏敬畏。总有人以为,网络是虚拟的,没有人知道电脑或手机的另一端是谁,恶意宣泄情绪也不会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你违法犯罪,执法机关一定会知道你是谁,并且或早或晚天降神兵般的找到你,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承担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如何看待受害者有罪论
评价一件事情可以有各种角度,有人分析犯罪分子应该受法律制裁,也有人从受害人角度反思怎么才能避免伤害,这两个角度并不是矛盾的。你不能要求所有指责犯罪分子的人都得去分析一下受害人的问题,也不能要求所有分析受害人问题的人,都必须先骂几句犯罪分子。
怎么区分受害者有罪论和善意的劝诫、提醒?态度、语气就能分辨,受害者有罪论往往是幸灾乐祸地、阴阳怪气地;善意的劝诫、提醒往往是痛心地、真诚地,一个正常的人应该能分出好赖话。
受害者大多没有特别的罪过,只是某些要求达不到某些人的期待,就被污名化“不检点”“活逼该”等。
本质上是键盘侠的狂欢。而施暴者老实论呢?比受害者有罪论还恶心。
因为,能想出这茬的,往往都是正经媒体记者。他们这么做的原因,摆明了就是故意犯坏,靠着恶心大众来博取流量。
韩国电影《素媛》里面。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素媛在一个下雨天,因为不忍拒绝一个淋雨的大叔要求一起打伞,却没想到因此被大叔侵犯。但是网上却又有很多人说着“谁让你为他撑伞,你活该”这类受害者有罪论的话。记得电影里素媛在接受心理治疗的时候说的那句让人痛心的话“那位大叔想要我帮他撑伞,我本想走开,但是又不忍心,还是觉得应该给淋雨的大叔撑伞,但是人们都说这是我的错。”合理的帮助别人有错吗,如果这都能成为有错的原因,那么这个社会是该有多冷漠。苍蝇不叮无缝蛋,一个巴掌拍不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些话都成为了那些认为受害者有罪的言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意思是用通常的道德标准衡量,一个貌似可怜之人现实的不如意,一定是由于之前的过错或者咎由自取造成的,知道自己错了还屡教不改和咎由自取即是此类人的可恨之处。
身边有一个本家的弟弟,已经二十五岁。初中没上完就下学打工,现在让在家里考驾照。科一考了八次还没过,让自己家里人求着别人去给报考,而自己依然总是玩手机打游戏也不看书准备考试。别人看他考不过还觉得挺可怜的,实则就是活该。什么都不想付出还想要收获,本来就是异想天开,每天跟做梦一样,天天吵着家里要去学唱歌。嗓子一开口也就是再平凡不过,家里不给提供条件,就觉得家里对不起他。一天到晚吵吵闹闹,家里人不得安生,他自己也每天浑浑噩噩的。有时候觉得挺可怜的,看他的父母也觉得很不容易。但是话说回来,他现在这样子,父母也有很大一部分责任。初中没毕业就下学,现在这个年龄也没什么女生会喜欢他,所以家里人为他结婚的事情也是操碎心,他自己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
生活里有很多这样的人存在,自己不怎么样还不知努力上进悔改,反而一直持续原来的状态。以前觉得很多的可怜人是值得同情和怜悯的,但是你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人不是可怜而是可恨。这些人很多都有着强烈的依赖心理和自私自利的情况,能够自己做点什么,却总是等待别人伸出援手,所以自力更生的意愿越来越低,到最后基本就是“废人”一个,看起来可怜,实则可恶可恨。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好吃懒做不付出想要回报,注定是一个可怜人。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是一句俗语。我觉得这句话说的特别好。一个人如果可怜,那她肯定就有是做错了什么事情才会导致他的下场如此。天理昭然,一个人如果特别可怜,先别去同情她,先了解这个事情的背后是怎么样的。我相信什么样的因,才会种下什么样的果。起初听这句话的时候,我不以为然,觉得可怜人就是可怜,我们要同情弱者,要帮助弱者,他们是弱小的,他们是无助的。我们一定得帮助他。但是长大以后,我全然不是这么想的。所有的事情都有两面性,我不能只看一面,就插手去干预。
何为可怜之人?贫穷者,落魄者,老弱病残者。这些人需要我们去帮助。可是你想过没有,他们为什么贫穷?为什么会落魄?当今社会,物欲横流。只要肯努力,只要肯吃苦。就一定不会饿死,一定不会贫穷(当然正真的生老病死除外)。大街上年纪轻轻的乞讨者。他们穿的破破烂烂的,他们可怜吗?可怜。但是同样的,他们年轻,有手有脚,他们不去干活,不去赚钱,他们却出卖尊严来换取钱财。他们可恨吗?肯定可恨。一般像这样的人,我都避而远之。从不给他们一分钱。
当可怜人把那种贪婪之心无限放大,把道德之心全然丧失,那就变成了可恨之人?我身边有一个这样的老人,年轻的时候抛妻弃子,出轨,跟小三跑了。到五十多岁,检查出癌症。小三卷走所有的钱。他没有劳动力,于是他回到原配的家中。他起诉原配和孩子给他钱,养他老。他可怜在,身患恶疾身边却无可心的人。但他同样的可恨,没有尽过一天的父亲的责任,现在却要享受父亲的成果。这种人就不应该同情。真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
意思:用通常道德标准衡量,一个人貌似可怜之人现实的不如意,一定是由于之前的过错或咎由自取造成的,知道自己错了还屡教不改和咎由自取即是此类人的可恨之处。
出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这句话出自于民间。
鲁迅先生评论自己笔下的《孔乙己》的时候曾经用了这句话。
鲁迅先生评价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一言以蔽之,责人严苛,责己阔达,自私自利,立场灵活。细究其理,持之有故,然皆以辞词恕己。不欲得其意,空取其辞词,以此两可之言而无穷之辩,终归于为我所用一途也。
扩展资料: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心理:
1、强烈依赖心
强烈的依赖心是“假可怜者”的“第一宗罪”。他们总是被动地等待别人的扶助,别人热情的援手越多,他们自力更生的意愿就越少,到最后,“可怜人”越来越“可怜”,让援助者“恨铁不成钢”。
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喝过“墨水”、四肢健全,却因偷窃被人毒打致残,最后的尊严也难以保全,实在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2、自私自利之心
自私自利是“可怜人”的第二大可恨之处。在所谓“帮人帮到底”的掩护下,有些“可怜人”不仅不顾援助者的处境不断盘剥,还用“可怜相”来抱怨别人不够在乎他,这让援助者感受到“高尚道德感”的失落。
并产生强烈的自我责备和自我贬低。许多“老好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朋友借钱越来越“狮子大开口”,可拒绝后自己却像欠了人家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