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一出,不少爱狗人士欢欣鼓舞,这一点可以理解,毕竟涉及到他们的相关利益:受西化影响,他们认为吃狗肉野蛮,现在中国终于开始有点文明样了。
但对于很多喜欢吃狗肉的人而言,这个条例一点道理都没有:凭什么吃狗肉的人,就一定要比吃猪牛羊肉的人更应该受到谴责和约束呢?
这个其实也可以理解,毕竟涉及到他们的相关利益。
可还有很多人并不吃狗肉,或者说没有吃狗肉的习惯,他们也在反对这一条例,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让我想起马丁·尼莫拉的诗——《我没有说话》,他们担心的是:“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发声了。”
很久以前,某公知曾批评国人:“干啥啥不行,凑热闹第一名。”原因是不管发生什么事,国人总会在第一时间强势围观,显得很像街头的泼皮无赖。
事实上,看热闹的本质,就是一种“拥众自保”的心理:如果发生事故的某一方明显弱势,围观群众就会通过围观的方式无声支持他,使得强势一方不敢过于嚣张,毕竟这么多人看着。
在禁食狗肉这件事上,之所以会有很多人围观,甚至直接表示反对,其担忧的都是同一个点,那就是自己的潜在利益或许会受损。
说得再直白点,就是想用这种方式监视公权力,防止滥用。
这种方法的作用有限,但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或许有人会说:“狗通人性,我们不该吃他们!”
这种观点,显然是模糊了宠物狗和食用狗的区别。
我曾经看过一篇分析被盗宠物狗去向的深度文,具体论据不太记得了,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宠物狗被盗之后,通常不会被卖到狗肉店当食用狗,而是再次进入宠物店二次销售。
我认为这个观点符合逻辑,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也说得通。
当我们把宠物狗和食用狗严格区分开之后,其实不该出现双方互看不顺眼的情况,正如吃猪肉的人同样可以养宠物猪。
如果能够从这个角度说服爱狗人士,那么事情也还不算复杂,因为他们之前或许只是不懂宠物狗和食用狗的区别而已。
可偏偏有极端的爱狗人士认为:狗通人性,杀狗者应该重判,甚至为狗抵命,因为他扼杀灵性,是严重的犯罪。
这种观点就有问题了,本来不算太大的事,往往要被这类极端人士搞成大事。
什么是环保? 什么是动保?从字面意义理解,这是保护环境和保护动物。
可实际上,保护环境和保护动物的根本原因,是为了保护人类。
换言之,无论环境和动物有多么重要,当他们与人类发生利益冲突时,都必须退居次席,以人为本。
之前就有人问过我一个问题:为什么虐待动物不违法,传播虐待动物的视频反而违法呢?
答案非常简单,就是基于保护人类的角度出发的。
如果某个有心理疾病的人躲在无人角落虐待动物,他违法吗?实际上并不违法,因为他并没有对他人造成困扰。
可如果他把自己虐待动物的画面录制成视频并传播出去,那会对他人的心理造成伤害,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所以违法。
你可以说虐待动物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不道德并不等于违法。
我再举个例子:如果躲在无人角落虐待动物的人有严重心理疾病,只能通过虐待动物来缓解,那么他虐待动物是否能被允许呢?
答案是应该被允许。
否则,如果他因为无法虐待动物而自杀,禁止他虐待动物,等同于禁止他接受治疗。
这种说法或许会令很多爱宠人士感到愤怒,但这社会就是如此。
动物永远不能拥有高于人的地位,甚至不能拥有等于人的地位,它们必须处于人类地位之下,为人类的存续付出他们的一切。
如果它们存活有利于人类,那么自然会有人来保护;如果它们存活不利于人类,那么它们就该死。
人类必须要有阶级感,如果在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人类还要相互攻讦,这社会只会越来越魔幻。
明朝万历年间,万历皇帝打算征收矿税。什么是矿税说起来较复杂,大家要知道是一种税就行了。
本来呢,太监和官员有严重的隔阂,这一点没什么人有意见,可当万历皇帝打算征收矿税的时候,太监和官员居然联合起来,共同抵制矿税。
究其原因,还在于太监和官员都从矿税中获利,所以当他们听说皇帝打算断他们财路的时候,立刻摒弃矛盾一致对外。
当某位官员被皇帝强迫去征收矿税的时候,太监指着他的鼻子骂,这位官员想找人帮他收拾太监的时候,却遭到己方派系成员的冷嘲热讽。
看到了吗?当人类遭遇重大危机的时候,必然会自发地团结在一起抵御危机。
此次条例发布之后,人类为什么没有团结在一起呢?主要还是因为危机感不够强。
换言之,短视。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不就是不吃狗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坦白说,如果这是一个孤立事件,那我也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问题是:这显然不是孤立事件,如果顺着这件事情加码,情况会糟糕得多。
禁食野生动物,我们可以用数量稀少或携带病毒解释,这是有统一标准的。
可禁食狗肉的原因,却是因为狗已经成为了伴侣型生物,这有标准吗?没有。
如果这种逻辑成立,那么禁食牛羊肉和猪肉,其实也是有理论空间的,到时候怎么办?
一、争论是不可避免的,争论只是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犹豫到底吃还是不吃的这个问题,不如多想想怎样合理地照顾两类人群的感受和生活习惯。目前争论的原因主要是一刀切已经不适合解决这个问题。所以人们想要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讨论,然后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因为对于不吃的一方来说,他们认为宠物更像自己的一个伴侣不应该受到折磨。而选择吃的一方,他们认为这是民族习惯,不能够随意改变。貌似双方都有充分的理由,但实际却是两方都有一定的欠缺和不对。这是因为无论完全禁止还是完全允许,都不能完全兼顾饮食与生活。所以这个争论必不可少,也是为了看清哪一边的人多,然后权衡利弊,再制定相关的合理方案。
二、解决办法从双方的争论当中可窥一二。
双方在争论当中的观点逐渐浮出水面,各自的利益和顾虑的问题也可以看见。在双方的争论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非常有价值的见解和解决方案。比如有人在网上说我可以不吃,但坚决捍卫你吃的权利。也有人说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不可以急于取消,这种习惯应该逐渐过渡,并且建立合理的制度来规范这种饮食习惯。而对于吃亏的人来说,也不能带有歧视性言论来攻击对方。但是双方的解决办法仍有待进一步商榷,但是从中我们看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大致方向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三、双方的争论当中显现出新问题,而这些新问题有助于解决这个争论。
在网络上人们讨论到底要不要吃狗肉这个问题中逐渐发现了新问题,那就是日渐猖獗的偷狗盗狗现象比较严重,并且相关的宠物保护法律不够完善。这也就渐渐地说明了这个问题的根结所在,要想解决这个争论,就必须适当地立法来管理这个事情。并且通过相关的行政手段来规范市场行为。
明卫道士来谴责杀狗吃狗的人,是站在了西方现代文明的立场上去仲裁事件的。其实无论是什么文明,潜台词都是人对于狗有处置的权力,区别就在于如何处置。中华文明,农耕为主体,反而对于耕牛更为重视,古代历史都在保护私自宰杀耕牛。北方的蒙古族不吃马肉也算一个文化传统。但是到了现代社会,西方文明是最为强势的,看好莱坞,吃快餐,用电脑,打手机,我们已经无法想象没有西方现代文明的生活。因此,生活上无微不至的影响,势必带来了价值观的输出。圣诞节和情人节的热闹就说明了西方文明的强势(你如果说是因为中国人是个节日都想当做炮节的话,古尔邦节火把节什么的怎么没人跟风呢。)。而猫狗作为伴侣动物不该食用的概念,在迎合了广大狗粉内心之后迅速传播。也算是西方文明强势的一个标志吧。被西方文化所影响,除了西方文明的强势之外,也和自身文化的虚弱有关。比如民国时期就有大家呼吁“汉字不灭,中国必亡”。一种文明不自信的时候,自然会把虚弱归结为自己不够普世。而所谓的普世,也就是和强势文明一致。会想明治维新时期要求全民说英语的运动,也大抵如此。当今传播伴侣动物理念的人们,也多少有中国对于动物关爱不够才无法文明富强的想法。当然,西方文化传播到了中国,势必会有一定的改变。比如马克思主义就被中国化了,比如圣诞节前的平安夜大家吃苹果(谐音祝福这样一定是中国特色,类似于上帝 在中国就能生出二儿子洪秀全)。所以,传播伴侣动物理念(就是善待猫狗不得食用)就多了中国特色的报应轮回和侠客精神。这里所说的报应轮回呢,就比如狗粉会说雅安地震是雅安打狗的报应,他们会诅咒吃狗肉的人。而侠客精神也不是褒义,而是五蠹中的侠以武犯禁——自持正义自行执法便是特色。除去广为诟病的拦车救狗之外,还有“10余爱狗人见狗皮情绪激动打砸民房折腾半夜”等恶性事件。
(1)吃狗肉就是一种陋习,它不是现代文明的表现,也确实影响国家国民的形象。狗与其他家养动物不同,长期以来就被认为是人类的伴侣,是与人类有着感情沟通的特殊动物。如果说我们可以吃鸡肉猪肉,就一样可以吃狗肉猫肉,这是忽视了他们之间的不同。过去我们的祖先一直都在吃狗肉,留下了吃狗肉的习惯,但是这是在过去,食物不够丰富,人类为了生存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可以理解。但是现在食物丰富了,人类的文明程度提高了,对文明认知的内容也不同了,现在把吃狗肉看作是一种陋习,看作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共识。我们看一下西方发达国家的例子,现在在西方国家是没有人吃狗肉的,他们把吃狗肉的行为看作是一种不可接受的残忍的行为。但是这并不是西方人有史以来的观点,西方人也曾经是吃狗肉的,把吃狗肉看作是一种恶习只是在近代,只是在西方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把吃狗肉看作是一种不文明的现象。再看看韩国的例子,韩国在1988年举办汉城奥运会时,吃狗肉的习惯受到西方国家的抨击,说韩国人太野蛮,连狗肉都吃,这确实影响了韩国的国际形象。韩国是个喜欢吃狗肉的民族,吃狗肉的风俗习惯甚于我国,现在韩国国内也不主张吃狗肉,说明吃狗肉的习惯和文明程度是有关联的。(2)吃狗肉是一种个人的爱好和习惯,现阶段只能用宣传的手段进行引导,不适于立法禁止。虽然吃狗肉现在被普遍认为是一种不文明的现象,但是通过立法来禁止不是一种适当的做法。因为文明的发展程度一方面与物质的丰富有关,另一方面也和人们的观念有关。虽然我国现在物质生活丰富了,吃狗肉不是为了填饱肚子,但是人们的观念还需要一个接受新观念的过程。在新观念代替旧观念的过程中,不能用强制的手段,只能通过宣传的手段,利用社会的压力来进行比较合适。如果越来越多的人把吃狗肉看作是一种不文明的现象,就会对那些经营狗肉的,吃狗肉的人产生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就会影响他们的行为,促使他们接受不吃狗肉的新观念。韩国现在并没有立法禁止人们去吃狗肉,但社会上已经普遍认为吃狗肉是一种不文明的恶习,所以才使得多数韩国人逐渐放弃了吃狗肉的传统习惯。(3)狗肉节对吃狗肉的陋习有一种宣传鼓励作用,应该加以禁止。虽然吃狗肉是一种个人的爱好和习惯,不应该立法禁止。但吃狗肉毕竟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不应该进行宣传和提倡。无论是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或企业,都不应该去宣传和倡导这种不文明的陋习,所以无论是谁出面组织的狗肉节,都是应该禁止和抨击的。
有一种理论认为,人类总是对最接近他们的哺乳动物表现出最强烈的同情,在心理上倾向于接近人类的动物,所以踩一只蚂蚁不会有感觉,但踩一只猫会引起强烈的不适。
然而,仅仅通过“当狗很可爱的时候,怎么能被吃掉”来唤起人类的同情心,通常是不可能改变饮食习惯的。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吃狗肉的习俗在中国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它的饮食习惯根深蒂固。直到今天,“吃狗肉”仍然是个别团体和地方的习俗和传统。
这导致了一个悖论。从心理需求方面来说,禁食狗肉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但从文化饮食方面来说,禁食狗肉也违反了民俗。在现代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们在生活和心理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而狗的理解和其他特征进一步将它从宠物的角色转变为人类的伴侣。在社交网络上,狗主人和狗之间的日常互动通常会吸引大量的注意力,越来越多的人渴望身边有一个康复的“孩子”。另一方面,由于狗肉不属于目前规定的畜牧业范畴,也没有检疫法规和标准,市场上流通的狗肉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应从法律层面解决。
据了解,饲养狗肉的成本非常高。每公斤的成本超过100元,而且不像鸡和鸭这样的家禽,生产肉不容易。因此,目前国内市场上很少有大型狗肉养殖场。即使是专门养狗的农场也很难达到集约化养殖的水平。例如,为了降低成本,韩国的一些农场经常使用人类的剩菜作为饲料,这无疑增加了吃狗肉的风险。
随着时间的推移,将“禁食狗肉”纳入法律变得很自然。不久前,深圳通过了一项法规,明确规定从5月1日起,深圳将禁止食用猫和狗,包括野生动物。这也是中国大陆第一个通过法律禁止猫和狗的城市。如果《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获得通过,狗肉将在未来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从全球的角度来看,许多国家已经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美国国会在2018年通过了一项禁止猫和狗的法律。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邻国都颁布了禁止食用猫狗的法律。
在狗肉文化盛行的韩国,人们也采取措施禁食狗肉。去年10月,首尔关闭了所有的狗屠宰场,并完全停止了对狗的屠杀。首尔市长朴元顺不久前表示,如果今后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其再次发生。尽管禁食狗肉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但对于以狗肉为生的企业来说,这不是一个好消息。早些时候,当韩国议会正在考虑一项禁止屠宰狗肉的提案时,狗肉农民协会的几个狗肉生产商在动物保护工作者面前吃狗肉,引发了广泛的公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