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是什么层次的公务员。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扩展资料:
1、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1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
3、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4、本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后施行,过去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若换国籍嫁到外国,则不能再当公务员。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但是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