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啊,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只是因为另一个人才会认识,如何做到亲如一家呢?所谓的和公婆关系好,确实是应该好,但是得是有距离感的好,而不是毫无间隙的好。毕竟公婆不是父母,儿媳和公婆相处是无法像和自己父母相处那样随意的,不然的话只能是彼此之间都不舒服。况且,男女有别,儿媳和公公之间需要避嫌,怎么可能亲如父女。
一、儿媳和公婆之间其实是一种和平共处的状态。
我们彼此其实是陌生人,但是因为有一个共同爱着的人,所以相互认识并成为了亲属。但是,这个亲属关系和血缘关系导致的亲人可不一样,血缘关系斩不断,而这种亲属关系随时都可能改变。如果夫妻关系破裂,那所谓的和公婆的亲属关系自然也就解除了。法律都明确规定了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其实我们彼此之间的亲属关系是非常脆弱的。所以,想要家庭和睦,儿媳和公婆之间最好不要太过亲近,保持一些距离为好。
二、聪明的儿媳懂得和公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公婆和儿媳毕竟没有血缘关系,关系如果太亲密了未必是好事,尤其是公公和儿媳之间,那更是得避嫌。公公和儿媳没有血缘,又男女有别,如果真的关系好到亲如父女,谁知道外人会有什么闲话传出来呢。更可怕的是,到时候亲如母女的婆婆会视你为仇敌,势不两立。如果儿媳不傻,那还是离公公婆婆远一点为好。
现在生活中的公婆其实根本没有拿儿媳当女儿的,所以,广大涉世未深的儿媳还是收收自己泛滥的爱心,不要对公婆过于亲近了。和公婆保持良好的互动就可以了,没必要真的当成自己爸妈来对待。
婆婆伺候月子后证实孩子无血缘关系可以要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经鉴定,发现与子女之间并无亲生血缘关系的,严重损害了配偶之间的感情。
无过错方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与子女之间无血缘关系并不存在抚养义务,因此无过错方向法院提起返还相关抚养费的请求也应予支持。
精神损失赔偿的适用范围:
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你好。婆媳这些是有感情的。但是因为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感情非常的脆弱,在婚姻里,婆媳关系显得至关重要,良好的婆媳关系会让整个家里都充满着轻松愉快的气氛,而紧张恶劣的婆媳关系会慢慢影响到夫妻的和睦。
婆婆对儿媳妇的敌意主要来自于儿子,看着自己辛苦带大的孩子离开成家,不再对自己依赖,婆婆心里的失落会转化成为对儿媳妇的挑剔和刁难。
婆婆对小家庭的干涉会让女人觉得无所适从,没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处处要迁就爱人的父母,原本甜蜜的日子也开始矛盾丛生。
婆媳之间的矛盾需要化解,如果不能化解就只能成为一个越长越大的肿瘤,最后给这个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伤害和不幸。
建立出亲如“母女”的婆媳感情,需要付出哪些努力呢?
日久见人心,有时候看不到一个人的好,是因为还不是在最艰难的时候,所以往往雪中送炭的恩情,会令人铭记一生。
我的朋友于欢和丈夫结婚五年,婆婆一直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婆婆虽然是个乡下妇女,很多事情都不懂,但是在家里的时候,总会让顾欢觉得“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她和丈夫都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有时候还要加班,婆婆每天都会给他们做好晚饭等着他们回家就能吃上热乎的饭菜。
有时候于欢随口一说想吃什么了,第二天餐桌上就有婆婆特意给顾欢做的她想吃的菜,婆婆总是说:“你们年轻人工作压力大,要好好照顾自己!”
婆婆对这个家的付出,于欢都记在心里,平时也会经常给婆婆买衣服,周末的时候陪着婆婆去听戏,婆媳两个人的关系很融洽和睦。
有一次,于欢在下班的路上出了车祸,丈夫正在外地出差,赶不回来,在医院里的时候,一直是婆婆在她的病床前照顾着。
白天,婆婆给她做各种清淡营养的饭菜和汤,半夜里顾欢疼得睡不着觉的时候,是婆婆轻声安慰她,最艰难的日子里,幸好有婆婆一直陪伴着她。
平静的生活下面往往暗潮涌动,丈夫因为事业失败,执意跟顾欢离婚,选择了远走他乡,留下老母亲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房子。
面对丈夫的无情,面对破碎的家庭,顾欢选择了接受现实。
于欢将婆婆接了过来一起生活,她说:“妈,往后我不再是您的儿媳妇,我就是您的女儿,以后就由我来照顾您!”
于欢这一照顾,就是三年。这三年的时间,婆婆帮她带孩子,而她出去工作。
三年的时间,前夫都没有联系过婆婆,而她却和婆婆相依在一起生活,宛如母女。
患难见真情,在她最难难的日子,是婆婆帮她度过,所以她也决定用自己的余生给婆婆温暖的晚年。
在于欢生病的时候,婆婆给予了她一份温暖和帮助,那是她无法忘记的恩情,即使最后她跟丈夫离婚了,也依然在心里将婆婆当成了自己的亲人。
离婚后继续赡养前夫的母亲,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于欢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她觉得婆婆值得她这样做。
婆婆在生活中为他们付出的点点滴滴,都是一份无私的爱,这一份付出,在她孤苦无依的时候,收到了回报。
前夫始终放心不下自己的母亲,离家三年后,当他回来看到于欢将母亲照顾得如此周到细心,他很感动,也为自己之前的决定感到后悔。
他一心追求事业上的成功,却忽略了身边有一个如此贤惠善良的妻子,醒悟过来的他,开始重新追求顾欢,希望可以再给他一次机会。
于欢为了孩子,也因为和婆婆之间的感情,她决定会考虑丈夫的复婚要求,但是,还是需要时间重新考察他的人品。
因为一段婆媳情意,重新让感情破碎的夫妻走到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