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美役的意思是指为了维护美貌费心费力,堪比做苦役、服劳役。
这是一种很形象的比喻,爱美的女性想必都深有感触。比如,花不少钱做个美甲,结果长长的指甲干什么都不方便,还很容易伤损。再比如,穿着10厘米的细跟高跟鞋,人是美了,有气质了,但是其中的痛苦谁穿谁知道。
“服美役“一词最早出自“豆瓣象组”。互联网上关于“服美役”的讨论分为两种,有人认为女子费尽心思装扮自己只是出于对男性的迎合、讨好,而非自愿;也有人认为,提升外表是为了照镜子的时候心情愉悦,并不是为了取悦别人。
活灵活现的网络流行语
1、神兽
神兽本来是指古代民间神话传说中的动物。现在一些网友用它来称呼自家的孩子。这些孩子聪明活泼,但同时又调皮捣蛋,出格之事时有发生。家长不得不使出各种招数与之斗智斗勇,犹如跟“神兽”相斗。
2、前浪与后浪
“前浪”指前辈,“后浪”指晚辈。这两个词出自一句调侃:“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被拍在沙滩上。”
3、爷青回
意思是“爷的青春又回来了”。一般是指那些经典的动画、游戏、影视剧等重新回归,或者早年的名人复出,网友们通过这个词来表达一种青春重现的感慨。
服美役是指为了维护美貌费心费力,堪比做苦役,这是一种很形象的比喻,爱美的女性想必都深有感触。
通俗讲,服美役指的是因为美而造成的生活不便,因为过度追求个人的美,而对身体造成的不良影响,浪费的时间等等。服美役,字面意思就是因为美,活得像坐牢,它是一种宏观概念。
按照中国社会的经典认识,美是分为内在美和外在美两种,也即身体层面的美和精神层面的美。那么,如果将对身体层面的美,泛化为化妆、美甲、健身、穿搭等具体行为,那么这些行为均可被纳入“美役”范畴。相应地,内在美的提升,即具体化为通过思考、阅读(经典)、写作、提高(技能)和哲学反思等提高思考能力的行为,也可被纳入“美役”范畴。
内在美与外在美
内在美原指人的内心世界的美,即人的思想、品德、情操、性格等内在素质的具体体现,所以内在美也叫心灵美。外在美原指人的外在表现形式,即人的相貌、衣着、装扮等。内在美与外在美为形容一个人的内外两个方面的表现,但可以将这内在美与外在美的概念延伸,推广到其他存在上。
内在美与外在美都是美的表现形式,两种不同,却都非常重要的美。试想看,若一件事物光有内在美,则他很难在第一时间被人所发现,需要较长的时间让人慢慢去品味,有时候往往在别人发现之前,就被埋没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进行服役,不存在不服役的说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研究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六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1、在我国女性有服兵役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
第十二条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2、服兵役年龄一般为18至22周岁,特殊情况放宽至24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3、我国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扩展资料:
拒绝服兵役会受到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不是女性不去,是目前国家对女兵的需求较小,所以很多女性想去也去不了。在中国,女性也有服兵役的义务。但是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不去强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