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楼下的观点,持棍行凶的保安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狗主人要承担次要责任。
既然是站在法律角度上来讲,那就得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在这起事件之中,保安的处理方式显然是过激的,涉事保安应该进行赔偿道歉,各位狗主人也应该引以为戒,外出遛狗记得栓绳,以防意外。
一、这件事狗主人固然有错,但是保安错误更大先简单的回顾下这个事情本身:
在云南临沧的一个小区,长期被主人散养的金毛犬在楼下晒太阳,这只狗的年龄为14岁,相当于人类的75岁左右。
就是这样一只年迈的晒太阳的犬只,被多名保安围住,然后一名保安持棍棒狠狠的抽打金毛,把金毛抽打的浑身是血,奄奄一息。金毛在被陌生人持武器殴打的时候,并没有选择反抗,只是在地上挣扎和哀嚎。
最后,狗主人闻讯赶到现场,急忙把金毛送去宠物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它头部严重骨折、颅脑损伤、呼吸道贯穿伤,经过6天的救治之后,这条金毛还是离开了人间。
客观分析这个事件:狗主人没有用绳子牵引宠物,在管理方面存在过错。小区保安可以对狗进行暂时的收治,然后联系狗主人进行处理,可以对狗主人进行适当的警告,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酌情进行劝告和处罚,实在不行也可以联系城市管理人员进行干预。
再看保安方面,他们直接采用了暴力的手段去虐打宠物,宠物没有人权,但是它属于其主人的私有财产。保安这种行为,涉嫌故意损害他人财产,金毛犬的市场价约为1000元-2000元,数额不算过大,大概率属于民事侵权。
关于此事,狗主人已经决定起诉涉事保安,具体的结果要看法官判决。
二、消除认知误区,小区保安负责安保,但是并不具备执法权许多人以为保安穿着制服,就应该为小区消除潜在的隐患,保一方平安。至于他们把不牵绳的狗打死,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应该为他们点赞。
但是,你要先了解一下,保安有执法权吗?
答案是:并没有。
他们并非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只是维持秩序的普通上班族。就算是一个人作恶多端、恶贯满盈,他们在小区里碰到了那个恶人,路见不平为民除害,当场手刃了那个恶人。那么动手的保安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毕竟,法治社会,是要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他们正确的做法是报警,或者是控制住之后扭送到公安机关。
三、我再升华下,从道德上来帮各位分析下此事金毛犬天性温顺,性格善良,喜欢跟小朋友玩耍,这只金毛犬也是在小区生活多年,居民大都夸赞它聪明可爱,它也经常叼菜篮帮主人买东西。
这样一只狗,就算有人持棒主动殴打它,它也没有暴起伤人,它的潜在威胁在哪里?
小区保安难道真的不认识这只狗吗?
直接用棍棒打死是最好的选择吗?
就算是具有执法权的正规工作人员,他们也不会如此粗暴的执法。
假如这条金毛犬是咬住了行人,或者是表现出狂躁状态,对着小区的居民龇牙咧嘴,那么我可以说服自己,保安这是在消除潜在威胁,是好样的,是负责任的。
但是,它只是以年迈之躯安安静静的晒太阳,却被人类残忍的剥夺了生命。
真要说潜在威胁,路上行驶的车辆、家里的水果刀和菜刀、身上的拳头和牙齿,哪一个没有潜在的危险因素呢?
并且这每一样威胁和后果,都远比狗的危害更大。
其实,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才是最大的潜在危险因素,真正对人类威胁最大的,是站在生物链顶端的人类自身。
四、我们所面对的,并非狗患,而是人祸许多人觉得狗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是一种威胁,只要是狗就会咬人。但是这也是一种错误的认知,真相是养狗人的素质不行,能力不行,是一部分狗主人错误的引导和培育,才造成了一些狗对人类的伤害行为。
许多人喜欢用经典的去除法,说不要把狗跟警犬、导盲犬、消防犬、缉毒犬、排爆犬联系到一起,您的意思是它们不属于狗咯?
没有众多的犬只数量作为基础,这些工作犬种难道靠您的键盘凭空创造出来吗?
那些在培育之中被淘汰的犬只,难道你是直接把它们送上餐桌吗?那些服役完毕光荣退休的犬只,难道你是打算直接把它们人道毁灭吗?
实际上除了上述犬类职业,还有精神抚慰犬,它们的职责是陪伴和心里安慰,它们是天生的心理医生,它们可以帮助人类舒缓压力,摆脱孤单,尤其适合老人和年轻人。
家养的宠物犬同样可以达到类似的效果,这就是它们存在的积极意义,我们要做到的是文明养犬,外出牵绳,不抛弃不虐待。
另外,有些恨狗人士,他们其实恨的不是狗,而是恨自己的无能,只是转移发泄心里的压力,他们是在释放内心的恶。
弱者发怒,拔刀向更弱者,仅此而已,他们只是在欺负地位低下的狗。
许多人认为,人是有道德底线的,而动物没有。
不,人类才是没有道德底线的,而动物的凶残程度和破坏能力远不及人类。
有些人可以身披伪善的外衣,说着冠冕堂皇的话语,但是做着丧尽天良的事情,他们不配跟家禽和野兽相提并论。
这个世界上,最善的是人心,最恶的也是人心。
我们创造出先进的各种科技和文明,干的却是毁掉地球生态环境的恶事。
我们喊着保护环境的口号,大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保护地球,但是却有100万种的物种因人类活动而灭绝。
其实环境根本不需要我们保护,地球有自我修复功能,只要我们不破坏,估计地球他老人家就对我们感恩戴德了。
对于生命,可以不爱,但是请别伤害。
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的,仍会被判刑。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后,又被取保候审的,只是变更了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说明就不构成犯罪或不追究刑事责任了。在被取保候审后,侦查机关仍会正常进行刑事侦查,之后仍会由侦查机关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最后还会由法院审理后如果情节严重,会进行判刑。
法律分析
“被拘留一个月”,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刑事拘留后,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构成犯罪的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构成犯罪的,放人。刑事拘留后的羁押最长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