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流浪狗的处理方法是将流浪狗收进专门的收容所,等待有人来领养。3-7天的时间没有人来领养流浪狗,就会被处以安乐死。
随着弃养宠物事件的一次次发生,街头上便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流浪狗,这些流浪狗大多数都是被主人抛弃的。
日本人对狗的品种十分重视,我们国家的田园犬是没有品种的,长什么样的都有,但日本的土狗确实有品种的,柴犬就是日本的田园犬,不过却拥有稳定的基因,因此日本人对于串的接受能力比较低,对流浪狗的接受能力也比较低。
流浪狗如果进入收容所,除了被领走以外,其他的狗狗寿命可能也就只有3-7天了。等到下一个扑杀日的时候,收容站里的狗狗就会被执行安乐死,这可能才是日本街道上没有流浪狗的真相。
其他国家处理流浪狗方式:
1、德国
在德国随意丢弃狗狗则是触犯法律的,而且人们如果想要养狗狗的话,必须需要考到狗证才可以,并且每年养狗需要纳税,还需要给狗上保险。
在做出虐狗与抛弃狗狗的行为的时候,他们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在德国的人们,想要饲养狗狗并不容易,一般也很少有人会丢弃狗狗的。
2、美国
美国而言,不同的州与地方法律对待流浪狗的态度与管制办法差别很大。大多数州,尤其是西部地区,允许个人在被流浪狗追赶、发现流浪狗致死家禽等动物时对它们进行射杀。
各个州的相关机构或农业部门通常负责管制各个农村地区的流浪狗数量,这些流浪狗并不会作为人们打猎休闲时的猎物。
3、瑞士
瑞士在1992年通过法律认定动物为“生命”,而非普通“宠物”,并且与2008年就对动物保护法进行了修改,如果要养饲养宠物,就要接受课程训练并通过考试,接着得和爱犬一起受训,最后才能取得养宠物狗的资格。
瑞士身为没有流浪狗的国家,自然而然就不需要制定流浪狗的相关政策,而且瑞士收容所中的少数狗狗,有少部分还是从被判定失职的铲屎官手中没收而来的。
4、印度
印度在2001年发布一条禁止杀狗的法律,自此之后,印度的流浪狗数量上升得很快,全印度的流浪狗超过2500万只,而且行动自如。现在印度全国性捕捉节育计划,捕狗大队会在大街小巷寻找流浪狗,把流浪狗带回去打狂犬病疫苗,并且会做结扎手术。
不同国家的养狗法律
因为开始将狗当成宠物的时间不同,很多国家对于养狗所制定的法律也有很大的区别。当然不同的法律也是根据不同的国情而来,所以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几个国家的养狗法律是怎样的。
一、美国
美国有三部涉犬法律,在美国的居民区内、犬吠超过三声,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这就是著名的“三吠”原则。宠物的出售、流通都由专业化的销售商进行,都接种了疫苗、带有健康证书和身份标牌,宠物店里也有带执照的兽医,防治疾病的疫苗和药物等。所有宠物狗还要定期去兽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注射疫苗。
“狗债人偿”甚至代狗坐牢,为了防止宠物狗伤人,美国也有一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其中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教育狗要从娃娃抓起”。在全美各地,正规的“狗俱乐部”随处可见,绝大多数狗一生下来就在这种俱乐部中接受“启蒙教育”,学习如何与人相处和并接受相关的技能训练。而想养狗的人也大都通过俱乐部这样的正规渠道获得宠物。
为了防止伤人事件发生,绝大多数美国城市都明确规定: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任何其它地方出现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而且市区的公园等公共场所大都不准携狗入内。美国许多州都通过了相关法律,严刑处罚咬人的恶狗,咬过人的狗难逃制裁。而如果一条狗被认定有危险倾向,主人却没有严加防范和处理,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狗主人就要承担“狗债人偿”的责任,可能要为狗入狱,同时还要缴纳巨额罚款。
二、俄罗斯
莫斯科的每只狗都有身份证,对于一些高大凶猛的狗,外出时必须将嘴套住,并由主人牵着才行。狗是绝对不允许进入幼儿园和学校等场所的。每条上街的狗都要挂上一块牌子,牌子分为红,黄,绿三种。红色牌说明狗具有攻击性,大家见到就要远离,黄色牌代表狗基本不伤人,但也别掉以轻心,绿色代表绝对没有危险,可以随便接近。
三、法国
每只狗脖子上挂“名牌”,注明主人姓名,住址以及狗的名字,没有挂牌子的狗在外游荡将被做为无主犬收容。遗弃狗,便开出罚单。监禁51周,罚款2万英镑 不为狗进行免疫的狗主人将被重罚,伤人的狗如果被鉴定具有攻击性,将被处死。
四、日本
养犬者门上须贴“犬”字。完善“狗籍”制度确保狗有其主。“终生饲养”消除流浪狗,为保障狗与主人不分开,从根本上杜绝流浪狗,日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规章,保障实行宠物狗的“终生饲养”。如果养狗人被发现有不及时给狗喂食喂水等虐待或遗弃动物的行为,要处以最高50万日元罚款;如果养狗人故意杀害、杀伤宠物,更要被判处1年以下徒刑或100万日元以下罚款。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使日本人在决定养狗之前必须进行深思熟虑,也因此确保了每只狗都进入真正爱狗的家庭,以防悲剧发生。
五、意大利
狗主人必须在狗狗的皮肤下植入一个电子芯片,作为狗的身份证,政府发现流浪狗,马上能查出狗主人,开出罚款单,罚一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