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一般不需要赡养公婆。在法律上,儿媳不是法定的赡养人。但是在道德上,儿媳赡养公婆既是替配偶尽赡养义务,也是传承了我国尊敬老人的美德。夫妻双方存在互帮互助,相互扶助的义务。法律为了鼓励儿媳赡养老人,在特定情况下赋予了儿媳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因此,公婆离婚之后,作为儿媳妇是没有赡养的义务的,但是你老公有赡养的义务,除非他存在以上第2、3条所说的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如果你的婆婆在你小的时候不照顾你的孩子,她老了,你会伺候她吗?首先,我可以肯定地说:不会!我生孩子的时候,婆婆才50出头,我找她帮忙,她恨恨地说:“我不帮你看孩子。看看你的孩子。我不需要你赡养老人。”这是她的原话。我们结婚的时候婆婆一分钱都没给我们,但是她有积蓄。虽然她被大儿子欺骗了,但那时她很富有。而在我们结婚的第二年,女儿结婚的时候,她竟然花了7000多元买了一份彩礼,这在当年的贫困农村是相当轰动的。
大家都知道她不喜欢小儿子,但没想到老了还指望他。我婆婆带大儿子孩子10多年了,两个孩子都是自己带大的。因为我喜欢大儿子。她从没想过大儿子会被她宠坏,但她还是需要变老,大儿子洗劫了她的一点积蓄。当时我想让她帮我照顾孩子。我继续工作,但她提出了一个条件:除了按市场价给她“保姆费”外,还得给女儿钱。我问是什么钱。她说因为要来我家带孩子,女儿见不到妈妈,所以要赔偿一些损失费。除此之外,我还要照顾公公和她大儿子的吃喝。
我算了一下,她是来带孩子的,我们一个月的工资不够她用。后来才知道,婆婆是故意要高钱,让我们知难而退。我不得不承认,因为我丈夫是她最不喜欢的儿子。最不喜欢的儿子只有在他花钱的时候才会浮现在脑海里。婆婆把新院子卖给大儿子,转身要我们花钱赎回。我们欺骗了我们一点点.如果我们没有上当,她会想再招人,骗点钱给大儿子挥霍。关键是她大儿子家也在济南买了120平米的房子和20多万的新车。
他们要么没钱,要么不想工作,就靠亲戚“挣钱”。有这样的婆婆,别说伺候她,连她的脸都不敢见。而且她超级健康,让其他人都很生气,她自己也很坚强。会问其他亲戚,大家都避开她。这么好的婆婆怎么敢和她住在一起?她从来不为自己的孩子感到难过,我们怎么会对她有深厚的感情呢?“种什么就收什么,种什么就收什么。”好在老公还算清醒,没有做过“抚弟魔、抚妹魔”。他们都利用小事。我丈夫对大是大非还是有原则的。因此,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一百个回答者,也许一百个答案。每个家庭都有一本难读的书。
婆媳关系是影响婚姻质量的重要因素,婆媳关系和谐,可以直接推动婚姻的幸福指数,反之亦然。人与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就是将心比心,婆媳关系更是如此。
婆婆和儿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儿媳并没有义务给婆婆养老,只有子女才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婆婆真的老了,儿媳并不是置之不理。
这就需要婆婆在此之前,和儿媳处好关系,只有彼此坦诚相待,才能在有需要的时候,相互帮助。十年看婆,十年看媳,这话并非毫无道理。
但凡是有儿子的儿媳,将来总有一天会成为婆婆,而那个成为婆婆的人,曾经也是别人家的儿媳。人都有老去的一天,都有需要他人帮助的一天,从这个角度来说,年轻时对身边的人好一些,其实就是给晚年的自己积福。
只可惜,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得这么远,有些婆婆总是把自己的儿媳当成外人,百般刁难,总觉得将来养老用不着儿媳。但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需要儿媳帮忙照顾了,就真的晚了。
话说回来,如果婆婆当年没有照顾你坐月子,你会为她养老吗?这些儿媳的声音,给所有的婆婆敲响了警钟。
A:张女士,30岁,不照顾我坐月子,我不会为她养老,做人要将心比心
我婆婆只有我老公一个儿子,所以我们结婚后自然就住到了一起,但在一起生活的这段期间,并没有发生大的矛盾。婆婆是受过教育的人,通情达理,为人开明,很少插手我们夫妻之间的事情。哪怕我们吵架了,她也不会随便站队,故意向着谁。
我有两个孩子,坐月子的时候,都是婆婆照顾的。所以将来她老了,我肯定会负责养老,会好好照顾她。做人都是要将心比心的,她真心待我,我自然会真心待她。如果她没有照顾我坐月子,我自然不会为她养老。
B:钱女士,42岁,不照顾我坐月子,我不会管她老了如何,月子仇会记一辈子
结婚将近20年了,我和婆婆的关系一直都不好,虽然平常没有生活在一起,但逢年过节的时候,哪怕在一起短短几年,也总会发生矛盾,争吵不断。
主要原因是,当初我坐月子的时候,她一直因为我生了女儿给我脸色看,还让我吃剩菜剩饭。说什么当初自己生完孩子,没两天就下地干活了,说我太娇贵。这件事我记了很多年,直到现在都没有忘记。
她不照顾我坐月子,我当然不会管她老了如何。月子仇我会一直记得,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她当初那样做,就应该想到老了我不会管她。
C:周女士,35岁,不照顾我坐月子,我也会为她养老,我不想让老公为难
我当初生完孩子,是在娘家坐的月子。并不是婆婆不肯照顾我,而是那段时间刚好小姑子也生产,小姑子的婆婆很早就去世了,她不放心,才去照顾的。我并没有因此产生不满,因为我也很想待在自己的娘家人身边,自己的母亲亲自照顾,觉得心里踏实。
这些年,婆婆一直对我很好,就算当初她没有照顾我坐月子,我也会为她养老的。因为我不想让老公为难,我老公是一个很孝顺的人,但并不愚孝,很尊重我,我的婚姻很幸福。
D:廖女士,28岁,我在月子中心坐的月子,为婆婆养老是我老公的事,我会适当帮忙
身为子女,有义务为父母养老,但身为儿媳就不一定了。我不指望将来我老公会为我的父母养老,所以我也不会负责养公婆。但我会适当帮忙,毕竟都是一家人。
我前两年刚生完孩子,是在月子中心坐的月子。我婆婆并没有责备我太浪费钱,太娇贵,反倒觉得自己轻松了。毕竟我们家的条件还算不错,婆婆对我始终没有太大的意见,只希望我们能过得好。不得不说,遇到通情达理的婆婆,是身为儿媳的幸运。
可能是因为我经济比较独立吧,所以在婚姻里的底气也多了些。否则,我要用老公的钱花几万去月子中心,婆婆难免有意见。
不同的家庭,往往会有着不同的相处模式。不同的人,自然也会有着不同的思想观念。夫妻之间尚且需要一段时间磨合,更何况是婆媳之间呢?
婆媳关系处得好,并不是天生合拍,而是相互理解、相互尊重,慢慢磨合的结果。只要用心经营,彼此坦诚相待,将心比心,关系总不会太差的。
以上四位儿媳的回答,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家庭环境和不同的人群,但无论怎样,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尊重是相互的,婆媳之间只有将心比心,才能弹奏出和谐的乐章。儿媳没有为婆婆养老的义务,婆婆亦没有照顾儿媳坐月子的义务。但这个时候,婆媳之间讲究的不是本分,而是情分。
这世间有很多事情,是不能仅仅用法律来界定的,家人之间要有温度,有理解、包容和体谅等。而这一切只有建立在“相互”的基础上,才能保持平衡,始终和谐。家和万事兴,希望无论是夫妻还是婆媳,都能共同努力,经营自己的家庭关系。只有家庭好了,一切才会顺风顺水,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