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浙江一家月子中心在给产妇服用的鸡汤中添加了党参而被给予三万元的处罚。这一个事情一出,很多网友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党参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平常普通的物品,在很多人家里的平时膳食中,也会出现这样像加上党参这样东西进来一起烹饪,在很多家常菜肴来说,是非常常见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月子中心为产妇准备的鸡汤中添加党参却是不行。
其实,在党参的使用中,月子中心确实是不应该作为药物添加到膳食,虽然党参补中益气,有健脾益肺的功效,但是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其列入“药食同源”的名单,党参在现在只能作为药材使用,所以,月子中心将党参作为药物添加到膳食中给产妇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的行为是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其实,现在月子中心将添加了党参的鸡汤给产妇吃这件事情仅仅是处罚了三万元,这件事情的警示作用要高于处罚意味。这件事情出来,很多人才会明白,党参其实并不是中药材,而是药品,不能随意添加在食品中给人食用。这件事情给到的警示作用有:党参是药品,而不是食品,不能随意添加。根据《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不能随意加入药品。
看到月子中心将添加了党参的鸡汤给产妇吃被处罚的事情,起到的警示作用也是很重要的,警示了那些经营场所在制作食品应该要注意好,不能随意添加一些不允许的成分,其实,这样也是为了消费者好,为了让消费者可以得到更加安全的食品。
月子中心在鸡汤里加党参被罚3万元,这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不仅是消费者,可能许多生产经营者都不知道哪些物质属于“药食同源”,所以,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加强普及宣传工作,这样,一旦被罚,经营者也会比较服气。
查了一下《食品安全法》,其中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药食同源”的物质。那么,党参究竟是属于药品还是“药食同源”的物质呢?党参被收录在《中国药典》之中,它确实属于药品,严格来讲,确实不能添加到对外销售的鸡汤当中。
但是,进一步检索就可以发现,国家卫健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在2019年的时候出台了《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有关部门的解读,为了规范试点工作,需由地方提出试点方案,包括试点的食药物质种类、风险监测计划和配套监管措施等,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定,才可以将将党参等物质作为药食同源的物质。
然而,截至目前为止,我好像还没查到浙江有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的报道或者规定,所以,严格来讲,宁波这家月子会所因此被罚,是有依据的。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将党参用于煲汤十分常见,既然国家已经允许开展相关重点工作,说明将党参当做食品使用,起码在安全性上是没有问题的,因此,在对经营者进行处罚时,还是应当慎重。
最后要强调的是,不仅是消费者,可能许多生产经营者都不知道哪些物质属于“药食同源”,所以,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加强普及宣传工作,这样,一旦被罚,经营者也会比较服气。
煲汤加中药材一是量无法把握。中医处方用中药材是论“克”计算,煲汤是抓一“把”,不够再抓一“把”。二是性味无法把握。每一个中医处方都是一个系统,加一点过量,减一点不足。煲汤的中药材就会对撞和破坏这个系统,加对了过量即中毒,加错了处方无效。所以,煲汤回归厨房,不要把厨房变成药房,不要把美味的汤羹煲成难喝的汤药。
在宁波市有一家月子会所,相关部门对这家会所进行检查的时候,发现他们的后厨里放有麦冬、党参、益母草这些中药。而且当事人的套餐里面有补气血汤,也就是说,会在鸡汤里面加入陈皮、党参来给产妇食用。所以这家月子中心被罚了3万元,因为党参是药品。这家月子中心也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一些条例,所以就被罚款了,女性在坐月子的时候是需要进补的。
要吃一些对身体好的食物,这样才能够让身体促进恢复。而且要吃一些下奶的食物,这样才能够保证奶量,孩子才能健康成长。但是在坐月子的时候不是什么补品都能吃,有的补品可能会给产妇带来什么危害。而产妇在坐月子期间也不能经常吃党参,因为吃党参过多就会导致孕产妇有便秘的情况发生。而且党参是中药吃多了的话对身体是非常不利的,如果产妇的体质是阴虚内热。
比如说口干咽燥、尿黄便干、头晕眼花、面色潮热等等,对于党参是不适宜去吃的,因为党参会让内热更加的严重。而且如果有感冒的情况是不能去吃党参的,感冒就会身体非常不适,比如说流鼻涕、咽痛、发烧、打喷嚏等等。如果在这种状态下吃党参,就会对病情有所加重。而且对身体的恢复也会有所影响,所以女性在产后之后一定要保证休息比较充足。
而且要注意摄入一些营养物质,可以吃一些高营养物质。种类比较丰富,比如说牛奶、鸡蛋、牛肉等等,这样的话对于产后恢复有促进作用。而且对于乳汁质量也能够提高,可以刺激乳汁的分泌,对于母乳喂养更加有利。虽然平常人气血有些虚的话可以食用党参,但是对于产妇来说,如果吃的党参过多就会引起吸收不良,而且还会上火。
处罚的理由是:党参并非食药物质,不能在食品生产经营中随意添加。 月子中心这么做是违反食品安全法的。
看到这样的新闻,网友一下子就炸开了锅。一部分网友认为党参只不过是一种煲汤的常见用料,所谓药食同源,党参是药也是食材,不明白为何处罚这么严重。也有些网友不理解,平时在外边吃的饭菜里不都有中药成分的香料,为何党参就不行。更有些广东网友调侃说到,平时喝的汤里很多都是药材熬的,饭馆老板看到这样的处罚岂不是已经瑟瑟发抖了。
确实这个事情放在多数人眼里,都是不太能理解的,在我们中国菜,里面不含药材香料的怕是没有几道,尤其是卤制食品,基本上都会有花椒,大料,茴香,桂皮,还有炒菜用的五香粉这些都是属于中药材,而且除了中国菜,有些西餐里也一样的避免不了,比如薄荷,胡椒这些也属于中药材。
然而从食品安全的明文规定里我们看到了答案,虽说我们平时吃的饭菜里的香料确实多数都是中药材,但是这些中药材都是符合规定的食材,像八角,花椒,桂皮这些属于药材也属于食材,在餐饮和食品加工中自然是可以使用的。而党参就不一样了,党参这位药确确实实并没有在符合规定的食材表内,如果这样说的话,那么这家月子中心受到这样的处罚就不亏。
而至于广东以及类似擅长煲汤的地区,在那里的餐饮店里如果有使用类似党参这样的药材煲汤实际上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此外,在规定里也还是有不少常见的煲汤药材是符合规定的,诸如:枸杞子,鱼腥草,葛根,茯苓,百合,白茅根,芦根,橘皮等。如果只是用这些药食同源的食材煲汤是不会受到处罚的。
结语:虽说药食同源是中国自古流传下来的一种养生方式,但是药物毕竟是药物,它的药性会给人体带来不同的影响,如果不适合用这种药的体质,可能会导致很多的副作用让身体不适。为了安全起见,针对食品禁用药物的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在日常中,没有专业医师指导的情况下也还是不要随意使用中药材做为食材来进补身体,以免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我认为这个处罚就目前的法律来说是合规的,没有什么问题。
月子餐加党参被罚
现在人们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有些产妇在生产完毕之后会选择到月子中心坐月子,因为月子中心的配餐有营养,可以帮助产妇尽快恢复身体。浙江宁波的一家月子中心却因为配餐营养太过丰富,被罚了款。罚款原因是因为这家月子中心在鸡汤里面加入了党参,陈皮等中药材。
食品中不能加入药材
不少网友看到这次新闻都非常纳闷儿,鸡汤里面加党参不是更有营养吗?为什么还会被罚?这其实和食品安全法有关系,食品安全法中规定食品中不得加入任何药材。目前在该地区党参还属于中药材,因此不能够加入鸡汤这类食品中,所以月子中心确实已经触犯了食品安全法,对其进行3万元的罚款是合理合规的。如果是个人在家煲汤的话,党参的火气比较大,所以孕妇在使用的时候也应该注意用量。
党参将要成为食品
这家月子中心被罚其实有一点点冤枉,因为党参于2018年已经申请成为食材,有部分地区已经进行了试点,只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被批准通过。如果早一点通过这家月子中心就不会被罚了,当然现在说这个都已经晚了,这件事情给我们的警示是制作食材时一定要去关注一下食品安全法以及药材使用规范。需要准确的了解到哪些药材可以加入食品中,而哪些不可以,一定要将此次事件作为前车之鉴,只有这样才能够既保证了营养而又不触犯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同时还可以给产妇一个更好的体验,让她们更快的恢复身体,这样对于月子中心的生意也有帮助。